为促进清远鸡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广大养殖户及清远鸡养殖、加工企业的长远利益,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升社会关注度和认知度,清远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本市实际,牵头起草了《清远市促进清远鸡产业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8月22日,为期30天。公众可将意见或建议填入《修改意见汇总表》(附件2),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公民提出意见的由本人签名):
1.信函请寄: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3号清远市农业农村局911室
2.电子邮箱:xmk911@126.com
联系人:李彬
联系电话:3377500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