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烟台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2025)的通知
烟政办发〔2022〕26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烟台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2025)》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烟台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2025)
为充分发挥我市农业资源丰富、食品加工产业基础雄厚等资源和产业优势,擦亮“中国鲁菜之都”名片,做优做强“烟台预制菜”品牌,加快推进烟台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一二三产融合,以推动预制菜产业转型升级为核心,努力构建安全放心、消费者满意、链条完整、技术先进、质优类全、配套完善、物流高效的预制菜产业体系,打造具有鲜明烟台特色的优势产业集群。
二、任务目标
以市委、市政府构建“1+233”工作体系为指导,以乡村振兴、产业兴旺为主线,坚持高标定位、系统谋划、创新驱动,加快引进落地配套大企业、大项目,不断提升特色产业园区服务能力,努力形成“链主+骨干+园区+基地”的预制菜产业布局。加快引导本土企业转型升级、突破发展,重点依托喜旺、龙大、春雪、仙坛、民和、益生、鲁花、双塔、蓝白、京鲁、海和等龙头企业,加大品牌创建和市场营销力度,加快推进预制菜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实现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整合发展,打造世界知名、远近闻名的“中国预制菜产业名城”,力争到2025年,预制菜产销能力进一步提升,产值达到200亿元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产业集群培育计划。因地制宜、因区施策、聚焦重点、突出特色,探索完善预制菜产业发展路径和模式。实施“一园一区”创建工程,力争打造一批产业集聚发展、建设水平领先的预制菜产业示范园(县)示范区(镇),在加工服务、设施装备、品牌建设、细分行业等领域发挥引领示范效应。通过市级批准认定的“一园一区”示范创建项目,市财政给予500万元奖补,并推荐申请纳入省“十强”产业“雁阵形”产业集群,争取予以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二)实施企业倍增计划。落实《烟台市实施企业倍增计划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烟办发电〔2022〕68号),重点支持纳入我市企业倍增计划的预制菜企业。对龙头骨干型倍增培育企业,4年内产值年均增幅不低于20%且年度增长超过20%的,市财政按照当年产值增量的1%最高500万元予以奖励;对高成长创新型倍增培育企业,3年内产值年均增幅不低于25%且年度增长超过25%的,市财政按照当年产值增量的2%最高300万元予以奖励。加强特色及小微企业培育扶持,全面构建“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梯次发展格局。对由规下首次升为规上的预制菜企业,市财政给予专项支持,分3年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首次奖励10万元,第二、三年仍在统计部门联网直报库的规上企业每年分别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三)实施技改提升计划。依托龙头骨干企业,建立重大项目“四张清单”动态管理体系,全面支持企业技改升级。通过培育和引进预制菜装备生产制造企业,加快预制菜生产关键装备的自主设计创新、制造工艺和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升级,提高预制菜装备集成制造能力和产业服务水平。预制菜企业新上或技术改造、符合产业政策支持发展方向、投资2000万元或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设备投资5%、其他投资1%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商务局)
(四)实施项目招引奖补计划。围绕预制菜产品研发、标准化生产、贮运流通等领域招大引强,紧盯国内外预制菜行业龙头、隐形冠军、瞪羚企业等,加大招商引资奖励力度。对新招引年度投资过5000万元的预制菜产业项目,按照实际新增投资额的5%给予来烟投资的市外企业(投资人)奖补,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扶持。奖补资金在中央、省级资金补助基础上存在缺口的,由市、区(市)财政兜底补齐。(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五)实施品牌培育计划。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加强与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平台合作,通过举办预制菜大赛、研讨会、论坛,组织有关企业到北上广深等国内一线城市举办招商推介会、新品展示会等,强化宣传推介,打造一批“网红”预制菜品。整合资源,统一标识、统一包装,集中优势打造“烟台预制菜”公用品牌,争创“中国预制菜产业名城”。加大预制菜品牌主体培育力度,对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等重要展会上获得金奖的给予15万元奖励;对成功入围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成功入选“好品山东”的给予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商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农业农村局与市食品产业链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政策落实,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相关区市作为预制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主体,要落实好承担的各项任务;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相关区市)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强用地支持,在不低于土地取得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前提下,工业用地出让价格按照对应区域基准地价不低于70%的标准作为底价。对符合相关申报条件预制菜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争取山东省“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支持。加强人才支撑,根据全市预制菜企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制定招才引智计划,开展“烟台市青年人才专项招引行动”“烟台市名企名校行”线上线下系列引才活动。加强与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科学院等国内外科研院所交流合作,集聚高端人才,建立预制菜产业专家智库,定期举办高层次产业发展论坛。对引进的预制菜产业高端人才,按照市人才引进政策落实相关待遇。加强金融扶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深化财政金融政策融合,完善涉农政银担合作机制,全力支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各类预制菜龙头企业当年用于发展预制菜发生的2000万元以上新增贷款,按照2%利率给予补助,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单个补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市级及以下龙头企业单个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对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预制菜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对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用,支持同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融资担保集团)
(三)强化服务保障。加强创新体系建设,构建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紧密联系网络,打造预制菜企业联合创新共同体,形成预制菜产业产前、产中、产后全链条发展格局。力争在2022年底成立我市预制菜产业协会。加强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引入先进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产品生产加工标准,参与预制菜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编制修订。依托预制菜产业协会,组织企业主导预制菜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引导企业主动提升企业标准,提升我市预制菜行业话语权和市场竞争力。加强物流体系建设,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数字共享平台,打造集低温加工、仓储保鲜、冷链配送于一体的冷链物流体系,形成预制菜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闭环管理模式。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按照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全程管控、质量可追溯的要求,建立预制菜重点原料基地备案制度。健全市场监督机制,加强对预制菜流通环节检查检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预制菜产业发展安全可控。(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强化监督保障。建立预制菜产业发展督导落实制度,实行清单化督导机制,对列入《烟台市预制菜产业重点推进项目清单》的企业和项目,按照全链条闭环管理,实行全程跟踪督导、考核评估,及时调度各责任单位、相关区市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全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相关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