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处理管理指南——废水碳源综合利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环综合〔2022〕42号),助力我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废水处理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处理,我厅组织省环科院编制了《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处理管理指南——废水碳源综合利用(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2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向我厅反馈。
联系人:徐志荣
联系电话:0571-87969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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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处理管理指南——废水碳源综合利用 - 副本.pdf